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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自考证书效力: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证书获得者可以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也可向发证单位查询认证。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学校招生考试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
4.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美国、日本、新西兰、新加坡、法国、印度、比利时、俄罗斯、马来西亚、菲律宾、西班牙、德国、乌克兰、南非、荷兰、波兰、丹麦、爱尔兰、瑞典、瑞士、韩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及几乎所有英联邦国家的大学都承认我国的自考学历,对自考学历与普通高校的学历同等对待。 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课程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相关院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
5.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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