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兼职劳动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大学生兼职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校园现象。高校大学生在进行兼职活动时,往往缺乏保护自己劳动权益的意识,致使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保障十分困难。同时,市场缺乏完善的体制管理,学校缺乏有力的引导,社会缺乏对大学生群体的责任感,这些因素也都导致了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屡屡受到侵害。不仅给大学生群体带来了利益损失,也致使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保护成为一个恶性循环,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一、大学生兼职的发展现状
社会对大学生群体的实践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大学课堂相对课程较少、课余时间较多也给大学生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时间安排。大学生兼职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大学生积极利用空闲时间,在课外进行兼职,有利于大学生锻炼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得到全面发展,但同时也给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其中,兼职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是最为严重的一种。大学生兼职通常时间短且随意性较大。正是这一特点,使得兼职活动难以按照正常程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兼职劳动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目前,我国大学生兼职尚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负责,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对大学生兼职权益进行保护。大学生们一旦遇到劳动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往往很难像全职员工那样依法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获取赔偿[1].
二、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保障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兼职群体日益扩大,而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兼职大学生在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中,属于弱势群体。首先是因为大学生群体年纪尚轻、社会经验不足;其次是因为没有专门的、针对性的合法保障。在实际的兼职活动中,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的保障工作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亟待改善。主要存在着四个方面的问题:
(1)大学生缺乏兼职劳动权益保护意识。大学生群体一直生活在家长和学校共同构建的象牙塔里,极少与社会进行沟通和交流,更不懂得职场上的社会规则。在进行兼职活动时,大多听从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的安排,很少自己主动进行兼职规划。而兼职这一类型的劳动也很少留有大学生发挥自身职业素质及能力的空间。在用人单位出现无故拖欠工资、要求无薪加班、扣押证件等侵权行为时,大学生群体根本无力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
(2)学校没有给予足够的引导。作为大学生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不仅应该积极认真传播知识,也应该肩负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综合能力的职责。在当前兼职活动已经成为校园里的一种潮流时,学校应对大学生兼职给予足够的关心和指导,助力大学生进行校园生活与社会生活的融洽接轨。
(3)社会市场体系混乱。尽管兼职种类多样,但都有着相似的特点。提供给大学生的兼职活动往往是有限的,集中在发传单、服务员、话务员、超市促销等几大类型。这些兼职工作量大、报酬极低,且与大学所学专业知识并无联系。各类兼职中介机构趁机从中牟取暴利,压榨大学生的劳动报酬。更有甚者,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根本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欺骗方式来赚取大学生的“介绍费”,给很多大学生带来了财产损失。市场的混乱严重制约了兼职行业的长远发展。(4)法律法规不完善。大学生校外兼职往往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在已有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关于课外兼职这一块的相关规定。很多时候,即使大学生做着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工作,也得不到劳动者应有的权益保障。同时,教育部就大学生兼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所有未经学校介绍私自在校外进行的打工活动都不算是勤工助学。也就是说,学校不为校外兼职提供相应的保障和救助。
城市就业中心、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会等机构也对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的保护漠不关心。这无疑增加了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保障的困难[2].
(二)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的保障措施
针对大学生兼职目前的发展状况,社会各界以及相关部门都应该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改善。大学生兼职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会是与大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兼职市场不能得到有效整治,不仅会影响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障,更会影响到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为了保障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应该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全方位的保障:(1)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大学生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不能及时有效的要求补偿自己的损失。长此以往,在兼职市场大学生成为了一大弱势群体,而侵犯大学生劳动权益的问题也成为一个恶性循环,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大学生要从自身做起,积极了解兼职市场信息,拓宽兼职劳动维权的途径,关注一些兼职权益维权的案例。主动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行动上切实加强权益保障意识,冷静应对侵权行为。(2)加强学校对大学生兼职的引导。尽管教育部规定学校只需救助帮扶勤工俭学的学生,但在实际生活中,学校可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少之又少,而需要通过兼职赚取生活费的学生大有人在,兼职工作可谓是供不应求。因此大多数学生选择在校外进行兼职。学生在实际的兼职工作过程中,已经与社会产生了联系。兼职劳动权益的保障也就成为了大学生生活中重要的内容,也应该成为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学校在指导大学生进行兼职工作选择等方面大有可为。例如,学校可以积极开展各类讲座,宣传兼职工作的维权意识和维权途径;可以设立相关的兼职管理部门,给大学生提供相应的兼职工作咨询及相关的法律咨询;同时,学校还可以结合学校开设的专业,与社会上需要大量兼职工的企业结成长期合作关系,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安全的兼职选择,使大学知识能够学以致用,也解决了企业的用工问题。(3)社会要加强对兼职市场的管理。长期以来,兼职市场因随意性大而缺乏有效管理,出现了市场混乱不堪、劳动侵权行为严重等现象。
大学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兼职用工不能只体现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更要体现出对社会效益的追求,体现对这一群体的关怀和照顾。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兼职中介结构的管理,取缔不合法的中介机构,定期对兼职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得到保障。企业应加强对兼职工用工的管理,并针对工资低、环境差等问题,做出适当的改善措施。(4)完善法律法规。由于大学生兼职的特殊性,其劳动者身份一直得不到确认。在立法上,应给予兼职大学生劳动者身份的肯定。政府可制定一些具体的劳动权益保障条款,将大学生兼职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类型进行政策制定,保障大学生的合法劳动权益不受侵犯。拓宽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保障的具体途径,如在仲裁机构设立相应的分支等。在权益保障的执行上,也要强化政策法规的实施力度,对侵权行为违法必究,施以严惩。加强劳动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让各单位、各企业、人民群众都主动关心并参与到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保障中来[3].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大学生兼职在我国高校内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兼职劳动权益保障上的缺陷和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大学生维权意识比较薄弱、学校和社会未能尽到相应职责、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兼职市场混乱会引发兼职劳动侵权行为频频发生,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加强大学生群体在兼职活动中的维权意识、提高学校和社会对大学生兼职的关注和责任感、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从而促进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谢瑶。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障的研究[J].法制博览,2014(8).
[2]朱先银。大学生兼职的劳动关系认定及其劳动权益保障[J].法制与社会,2015(1).
[3]程俊,申天恩。大学生劳动兼职权益保障对策探析[J].时代经贸,2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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