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城市适应的相关涵义
“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 (魏礼群著:《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之(代序言)《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言实出版社,2006年第1版,序言第1页)
本文讨论的农民工,是指有农民户籍身份,进城务工的人中,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 希望能在城市发展、定居的那部分人,包括农民出生的没有获得城市户籍并在城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但不包括亦工亦农的两栖农民工。这些人只是户籍在农村,不想、或许也不会从事农业生产,他们是二、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目标是顺应城市化进程,移民城市。
城市生活方式的基调——城市性,与农村的主要区别是:第一,正式社会组织取代非正式组织对社会日常生活起组织作用,社会控制的正式机制(法律、法规、政策和契约等)比非正式机制(血缘、家庭、习俗等)更重要。第二,竞争成为城市生活的主旋律。城市生活中时时具有危机感和竞争意识。第三,社会交往表现出广泛性与浅表性,社会交往成为一种角色的交往,即非个人的和无情感作用的交往形式。第四,社会关系联结的主要纽带是货币而非亲缘或地缘,为人处事上有很强的功利意识和理性的思维方式。第五,生活方式体系是开放的、多元的和多价值趋向型的。
“适应:法国瓦卡罗认为生命的意义就是适应,而适应能否成功,全在于是否能以不断的努力而树立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平衡。适应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有机体在一定的生存竞争的环境下获得生存条件的过程。适应程度越高,生存和机会便会越大。就人类而言,适应的方式除本身的改变之外,还需要改造环境。为了生存,人类既要与自然环境进行竞争,也要与社会环境进行竞争。适应社会最困难的过程,集中于“自我”与“他人”以及“我群”与“他群”之间的适应。为了整体的生存,必需有相互适应,不适应者就会被淘汰。”(程继隆主编,《社会学大辞典》,中国人事出版社,1995年第1版,415页) 本文要讨论的就是农民工这个“我群”与城市居民这个“他群”之间的适应问题。
“农民工进入城市社会的最大障碍就是户籍制度问题,这也是一个根本性的障碍。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之所以被称之为“农民工”,其直接根源就在于长期以来的二元户籍制度。” (杨云善、时明德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7年第1版,第160页)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就业、居住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福利以及教育等一系列的“不同户籍、不同待遇”的不公平的制度,成为阻碍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制度性障碍。其原因是法律上对农民的歧视,导致城市系统从政府到市民,从思想观念到日常行为等方方面面对农民工的歧视。
二、农民工的城市适应
“工业化的推进,经济结构的转变,使进城农民工在职业转变中大规模地向市民转变成为必然;较高的经济收入、较丰富的的文化生活、较多的发展机会、也吸引以年轻人为主的农民工向市民转变……实现这一转变,自身需要克服安土重迁传统的影响;需要学习更多文化、法律、城市社会知识、增加社会交往,适应城市生活方式……” (韩俊、崔传义著:《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言实出版社,2006年第1版 之《农民工社会管理制度改革研究》,第467页。)
上述一段论述,前半段说明了农民工向市民转变的原因。后半段说明了农民工如何适应城市的生产生活。农民工的城市适应,还应在价值观念上、在社会心理上认同并接受城市现代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由于人多地少,农村土地的容纳能力有限,农村增收困难,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在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福利上的巨大差距,是外界对农民同胞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如前所述:较高的经济收入、较丰富的的文化生活、较多的发展机会,是农民工出于自身的需要而进城就业,并希望向市民转变的主要动力。
农民工进城谋得一份职业、获得一个住所,就有了在城市立足的基础。但是,由于农村和城市的组织方式不同、文化习俗不同、思想价值观念、社会交往以及生活方式的不同,农民工进城后,很难适应城市的生存环境。如前面关于“适应”的涵义中所述:“适应社会最困难的过程,集中于‘自我’与‘他人’以及‘我群’与‘他群’之间的适应。” “而适应能否成功,全在于是否能以不断的努力而树立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平衡。”因此,农民工进城后,需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他们所在的城市和这个城市的人,通过自学、成人教育或职业培训,学习就业技能,提高文化水平;通过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和沟通,使得自己在生活方式上、思想观念上对城市社会逐渐认同并接受,同化为自己的,进而实现向现代城市市民的转变,成为未来公民社会的现代文明的城市公民。
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投资包括正规教育、在职培训、健康以及个人和家庭根据工作机会变化而发生的迁移。就业和生活方式是影响迁移决策的两类重要因素。前者直接与个人预期相关,后者可以看成从消费方面影响个人的因素。“在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迁移主要以收益预期为基础,通过从劳动生产率相对低的区域和工作流动到生产率相对高的区域和工作,劳动者能够变得更有效率。迁移能够增加个人的收入和工作经历、获得相关信息和技能。因此,迁移也是一个人力资本投资的过程。”(杨云善、时明德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7年第1版,第173页)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主要原因,正是因为城市有获得更多收入的机会、获得更多发展的机会。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并没能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机会;对于农民工个人来说,由于工作技能的差异,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并不是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在就业问题上,个人预期需要个人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去学习更多的技能,使自己能在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提升就业技能的过程,也是获得更多工作经历的过程,技能的提升,在工作中应用后,可使农民工增加收入。收入增加后,为获得更多的收入,需要继续提升技能,也需要获得更多的信息,工作技能的信息,就业机会的信息。当农民工的获得就业信息的途径不再仅仅是老乡推荐介绍:“据调查,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外出的仅占12%。自发性外出主要靠亲友介绍或帮带,就业成本低且成功率高,这也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编:《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言实出版社, 2006年第1版,第4页。)而是通过中介组织、招聘会、有招聘信息的报刊、杂志,招聘网站等多种途径获得就业信息。提升工作技能的方式不再仅仅是师傅传授时,而是通过正规教育、职业培训、成人教育、职业技能学校、自学等多种方式提升工作技能。当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途径与提升工作技能的方式实现多样化,与城市居民大体相当时,在就业方面就适应了城市环境。
“而经济地位、语言文化上的差异也使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缺少生活上、情感上的交往。”(杨云善、时明德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河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版,第163页)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有更高的收入预期。因此,增加经济收入,在经济上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当或更多的收入,也是农民工适应城市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农民工有了更多的工作技能,更多的就业机会之后,通过努力,就能获得更多的收入。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农民工会更多考虑定居城市。通过租住城区房屋,或者购买房屋,农民工实现了定居点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定居点的转变、经济地位的平等,使农民工获得了与城市居民平等交往和沟通的资本。“新一代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不仅是为了挣钱,他们更向往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对尊重、平等和社会承认有更多的企盼。”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编:《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言实出版社, 2006年第1版,第11页)
农民工适应城市的最表面是在行为方式上、外在形象上,如言谈举止与衣着服饰上模仿城市居民。男女青年的衣着、打扮,在外表上,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已无多大差异。女孩的工资收入,很大一部分是用在购买衣服、化妆品上,她们也学城市女孩一样,穿时装、做头发、化妆打扮。言谈举止的模仿,需要他们与市民有更多的交往和沟通。
“农民工工作之余的主要休闲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娱乐活动:调查表明,农民工业余时间的休闲方式主要有看电视、睡觉、看书看报、聊天或闲逛、棋牌及体育活动、听广播、上网、看录像、电影、打电话、自学、参加培训以及其他活动等。50%以上的农民工只有前三项是最主要的休闲方式。”这说明农民工在业余时间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很少甚至几乎没有交往。没有交往和沟通,就没有真正适应城市。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不仅是因为可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更是因为城市较丰富的文化生活。主动融入城市社会的农民工,在休闲娱乐方面会具有更多的城市生活方式的特征:功利性的与同事或与客户间的饭局或应酬;文化性的看电影、演唱会、音乐会等;娱乐性的歌厅、舞厅、酒吧、夜总会等消费性的娱乐场所或公园游乐、市民广场娱乐、运动、与市民交往等,以及到健身房健身等体育运动。因人而异,体现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主动性。农民工进城后,短期内不能适应城市环境,不懂得怎样与城市人交往,在社会交往中,一般以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纽带,交往范围局限于农民工群体内部、老乡之间,使农民工虽然身处城市之内,却不能与市民进行全面的社会交往。”(杨云善、时明德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7年第1版,第163页) 而在城市,社会交往具有广泛性特点,社会关系联结具有功利性,而非地缘或血缘。“生活方式体系是开放的、多元的和多价值趋向型的。”农民工在争得经济地位平等、学习更多文化、法律、城市社会知识以后,主动以开放的心态与城市居民增加交往和沟通。其实,在就业中,农民工与同事中的城市居民有些交往,但那仅仅是业缘上的或事缘上的,范围小,程度浅。不可否认,业缘关系和事缘关系是农民工与市民进行更广范围和更深程度的交往的纽带。随着进城时间的延长,交往的深入,会与更多的市民交往。“从受教育水平来看,农民工文化程度越高,适应性越强,调查结果表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占78.40%,高中、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分别占73.19%、66.96%和60.77%。” (《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和希望———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之三》农民工不能适应城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农民工身份不被认同,也是农民工与市民平等交往的障碍,原因是:将城乡分而治之的二元户籍制度。
农民工完成上述的职业转换、定居点迁移、经济地位平等以及交往深入等对城市的适应后,最后一个适应是社会心理上的认同。这也是最难的适应过程。这与他们自身掌握的城市社会知识多寡,对城市社会的认识正确与否有关。表现在与城市居民的交往是否融洽和对自我是否是城市居民的认同上。而后者的障碍显然是户籍制度。主动融入城市社会,希望成为城市居民的农民工,一般会积极做出调适,正面地认识和评价城市居民和所工作居住的城市,并为自己将来成为市民而作着各种准备。
如前面关于“适应”的涵义中所述:“就人类而言,适应的方式除本身的改变之外,还需要改造环境。”在农民工自身改变之外,全社会都应当为农民工对社会作出的巨大贡献和沉重的牺牲作出应有的改变。为农民工获得平等的人权作出改变。“认同进城农民工为城镇居民,是对现实的承认;给农民工留在城市变市民的选择权,给企事业稳定员工队伍创造条件,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农民工与原有户籍居民一样提供管理和服务,是城市政府的责任。消除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影响,改变农民工的‘边缘化’地位,承接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任务。”(韩俊崔传义著:《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言实出版社,2006年第1版之《农民工社会管理制度改革研究》,第470-471页。)
三、排除户籍制度带来的系列障碍
中共十七大报告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尽快制定“尊重和保护人权”、“人人平等”、“保障公民迁徙自由”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户籍法。“社会问题经济学认为,歧视是指相同人(事)被不平等地对待或不同的人(事)受到同等的对待。” (杨云善、时明德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7年第1版,第224页)“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阻止不了全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城市居民和农民都是“人”,相同人被不平等地对待,现行户籍制度就是歧视农民的制度。必须尽快加以改革,革除不平等的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自由互动、公民自由迁徙的平等的户籍法律制度,并禁止对公民迁徙自由加以限制,尤其禁止城市政府对公民迁徙自由权的限制。实现自由迁徙后,那些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社会保障、就业、居住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福利以及教育等一系列的“不同户籍、不同待遇”的不公平的制度,将因为没有户籍的屏障,而逐步实现平等。
建议成立独立的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依宪法可以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通过的和已通过的法律进行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可以依据宪法,专门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违宪审查和违宪诉讼,追究违宪者的违宪责任。使宪法司法化,政府如果对公民的迁徙自由加以限制,不论是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命令等,只要限制了的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公民都可依法提起违宪诉讼或一般的行政诉讼。
正在制定中的社会保险法应顺应全民要求,制定成为全民社会保险法:平等的保险待遇、全国无障碍地自由转续的社会保险法。“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促进法先天不足,中国最严重的歧视是城乡歧视和地域歧视。该法却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虽然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却没有相关的法律责任来保证“违法必究”。居住方面应尽快制定城乡统一的住宅法,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制度应作为住宅法的重要制度,平等保护城乡居民“居者有其屋”。医疗保障方面,将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制定“全民健康保险法”或者称为“全民医疗保险法”。义务教育、高校招生、社会福利等各方面随着迁徙自由而实现公平。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加强社会保障,增加社会保障预算,为上述各种保障提供财政支持,真正实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资源、社会服务系统以及上述各种保障对全体在当地就业的劳动者和当地户籍居民平等对待。促进农民工、新市民与市民的沟通,使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社会,在城市安居乐业。
参考书目
2《城市性与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来源:《社会科学研究》 作者:江立华 发布时间:2006-12-05
3朱力著:《中国民工潮》,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版。
4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编:《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言实出版社, 2006年第1版。
参考书目
2《城市性与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来源:《社会科学研究》 作者:江立华 发布时间:2006-12-05
3朱力著:《中国民工潮》,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版。
4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编:《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言实出版社, 2006年第1版。
农民工的城市适应问题答辩提纲
关键词:农民工、城市、适应、障碍
农民工:
本文讨论的农民工,是指有农民户籍身份,进城务工的人中,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 希望能在城市发展、定居的那部分人,包括农民出生的没有获得城市户籍并在城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但不包括亦工亦农的两栖农民工。本文讨论的农民工,这些人只是户籍在农村,不想,或许也不会从事农业生产,他们是二、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目标是顺应城市化进程,移民城市。
城市:
城市性特征:
第一, 正式社会组织取代非正式组织对社会日常生活起组织作用
第二, 竞争成为城市生活的主旋律。城市生活中时时具有危机感和竞争意识。
第三, 社会交往表现出广泛性与浅表性,社会交往成为一种角色的交往
第四, 社会关系联结的主要纽带是货币而非亲缘或地缘,为人处事上有很强的功利意识和理性的思维方式。
第五, 生活方式体系是开放的、多元的和多价值趋向型的。
较高的经济收入、较丰富的的文化生活、较多的发展机会、也吸引以年轻人为主的农民工向市民转变
适应:就人类而言,适应的方式除本身的改变之外,还需要改造环境。为了生存,人类既要与自然环境进行竞争,也要与社会环境进行竞争。适应社会最困难的过程,集中于“自我”与“他人”以及“我群”与“他群”之间的适应。本文要讨论的就是农民工这个“我群”与城市居民这个“他群”之间的适应问题。
障碍:农民工进入城市社会的最大障碍就是户籍制度问题,这也是一个根本性的障碍。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之所以被称之为“农民工”,其直接根源就在于长期以来的二元户籍制度。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就业、居住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福利以及教育等一系列的“不同户籍、不同待遇”的不公平的制度,成为阻碍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制度性障碍。其原因是法律上对农民的歧视,导致城市系统从政府到市民,从思想观念到日常行为等方方面面对农民工的歧视。
二、农民工的城市适应
农民工进城后,需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他们所在的城市和这个城市的人,通过自学、成人教育或职业培训,学习就业技能,提高文化水平;通过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和沟通,使得自己在生活方式上、思想观念上对城市社会逐渐认同并接受,同化为自己的,进而实现向现代城市市民的转变,成为未来公民社会的现代文明的城市公民。
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并没能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机会;对于农民工个人来说,由于工作技能的差异,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并不是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在就业问题上,个人预期需要个人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去学习更多的技能,使自己能在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提升就业技能的过程,也是获得更多工作经历的过程,技能的提升,在工作中应用后,可使农民工增加收入。
收入增加后,为获得更多的收入,需要继续提升技能,也需要获得更多的信息,工作技能的信息,就业机会的信息。
当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途径与提升工作技能的方式实现多样化,与城市居民大体相当时,在就业方面就适应了城市环境。
“新一代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不仅是为了挣钱,他们更向往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对尊重、平等和社会承认有更多的企盼。”
农民工适应城市的最表面是在行为方式上、外在形象上,如言谈举止与衣着服饰上模仿城市居民。言谈举止的模仿,需要他们与市民有更多的交往和沟通。
农民工工作之余的主要休闲方式仅为看电视、棋牌、睡觉等,这说明农民工在业余时间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很少甚至几乎没有交往。没有交往和沟通,就没有真正适应城市。
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不仅是因为可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更是因为城市较丰富的文化生活。主动融入城市社会的农民工,在休闲娱乐方面会具有更多的城市生活方式的特征:功利性的与同事或与客户间的饭局或应酬;文化性的看电影、演唱会、音乐会等;娱乐性的歌厅、舞厅、酒吧、夜总会等消费性的娱乐场所或公园游乐、市民广场娱乐、运动、与市民交往等,以及到健身房健身等体育运动。因人而异,体现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主动性。
在就业中,农民工与同事中的城市居民有些交往,但那仅仅是业缘上的或事缘上的,范围小,程度浅。不可否认,业缘关系和事缘关系是农民工与市民进行更广范围和更深程度的交往的纽带。随着进城时间的延长,交往的深入,会与更多的市民交往。农民工不能适应城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农民工身份不被认同,也是农民工与市民平等交往的障碍,原因是:将城乡分而治之的二元户籍制度。
农民工完成上述的职业转换、定居点迁移、经济地位平等以及交往深入等对城市的适应后,最后一个适应是社会心理上的认同。这也是最难的适应过程。这与他们自身掌握的城市社会知识多寡,对城市社会的认识正确与否有关。表现在与城市居民的交往是否融洽和对自我是否是城市居民的认同上。而后者的障碍显然是户籍制度。
主动融入城市社会,希望成为城市居民的农民工,一般会积极做出调适,正面地认识和评价城市居民和所工作居住的城市,并为自己将来成为市民而作着各种准备。对于城市居民和城市政府来说,承接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任务。
三、排除户籍制度带来的系列障碍
中共十七大报告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尽快制定“尊重和保护人权”、“人人平等”、“保障公民迁徙自由”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户籍法。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阻止不了全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城市居民和农民都是“人”,相同人被不平等地对待,现行户籍制度就是歧视农民的制度。必须尽快加以改革,革除不平等的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自由互动、公民自由迁徙的平等的户籍法律制度,并禁止对公民迁徙自由加以限制,尤其禁止城市政府对公民迁徙自由权的限制。
社会保障、就业、居住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福利以及教育等各方面应随着迁徙自由而实现公平。
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加强社会保障,增加社会保障预算,为上述各种保障提供财政支持,真正实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资源、社会服务系统以及上述各种保障对全体在当地就业的劳动者和当地户籍居民平等对待。促进农民工、新市民与市民的沟通,使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社会,在城市安居乐业。
论文答辩相关问题
指导老师说:“说句实话,论文和其他的学生相比,写得太专业了。应该是受过专业的社会学训练的学生写出来的,而不是公共关系学生写出来的。如果其他老师说,你的论文基本就是抄来的,怎么回答?”
我就想,这是我自己写的,虽然,引用很多,但都是自己做的。也不知是否可行。
答辩时,答辩的评委老师说,你这论文是初级的,都是引一段农民工报告,解释一段,这应该是在准备阶段的工作。论文最后定稿应有自己更多的思想、更多的逻辑性,系统性。不过还好,至少不是抄袭。很多同学写农民工的适应问题时,基本上是抄袭我们学校朱力老师的文章。
结果,我的这篇“初级论文”勉强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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