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咨询热线

15755063059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广东自考网>地市自考 > 东莞 > 正文

东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及实施方案通知2023年

时间:2023-10-23 17:07:50 作者:储老师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主考学校: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人才培养需求的变化,结合教育部最新文件和规范要求,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及其考试计划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为确保这一调整过程平稳,确保考生权益,我们特制定了以下方案,并对相关事项进行通知。

  一、东莞自考专业调整及过渡期

  1.本次调整涉及52个专业,其中45个专业有考试计划调整,详见(广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及实施方案通知)。

  2.2026年为新、旧计划的分界点。旧计划至2026年结束,新计划从2026年开始实施。

  3.为确保考试的公平性,我省将统一专业代码和名称,以及主考学校的分配。

  4.为确保平稳过渡,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将为过渡期,具体规定详见内容说明。

  二、东莞自考专业考试计划

  1.各专业新计划将公布于附件2。

  2.港澳台考生在考试思政课程上有特殊规定,具体详见附件3。

  3.护理学(专升本)的报考对象规定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内容说明。

  三、东莞自考课程顶替

  1.已获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可以按照规定转换为新计划课程。

  2.从2026年1月开始,新生直接按照新计划参加考试。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考试时间:4月13-14日

考生服务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报名层次:
所报专业:
姓       名:
电       话: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回复“免费资料”即可获取!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
电话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