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的特征是什么?
1)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2)法院在性质是属于司法机关;3法院具体行使的国家权力是审判权
2、为什么说法院属于国家机关?
首先是因为法院是由国家建立的,体现一国统治阶级的意志;其次还因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国家强制力;再次是因为法院的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最后还因为法院在设置上,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从中央到地方,从一般社会生活到各个专门领域,都要有法院的位置。
3、法院的种类分为几类?
1)形式意义的法院与实质意义的法院;2)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3)初审法院、上诉审法院和终审法院。
4、法院的发展历史阶段怎样划分的?
第一阶段是法院的产生阶段,它在时间上表现为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换的时期;第二阶段是法院的初步发展阶段,它在时间上大致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两个历史时期;第三阶段是法院的完善成熟阶段,它始于资产阶级建立资本主义国家时。
5、私力救济的缺陷体现在哪方面?
1)私力救济可能对统治阶级构成新的挑战;2)私力救济不利于统治秩序的稳定;3)私力救济可能无法实现其设立的效果。
6、奴隶社会的法院特点是什么?
1)司法和行政没有分离,因此法院和行政机关也没有分立;2)法院的审判带有强烈的神权色彩;3)法院虽然作为公力救济机关,代表国家和国王行使审判权,以解决争议,平息纠纷,但是在具体的案件中,法院的裁判仍然保持着大量原始社会时期同态复仇的特征。
7、封建社会的法院特点是什么?
1)法院审判维护的根本利益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但在具体的情况下,其具体利益的指向有所不同;2)法院依然处于不独立的状态3法院建制比较成熟,法院系统比较稳定。
8、现代法院的特征是什么?
1)审判独立2)审判公开3)无罪推定4)自由心证
9、我国封建法院的特点是什么?
1)法院和法官等同;2)法院和法官的审判不独立、不完整;3)实行神明裁判。
10、封建中国与同时期欧洲法院有什么不同?
1)我国的审判权被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牢牢控制;2)我国的审判权不仅仅由法院系统行使;3)我国法院受宗教影响较小。
11、法院解决纠纷的利处有什么?
1)可以通过法院的审理得到法律预先规定的结果;2)纠纷的解决过程有完整系统的法律程序作为保障,有助于对具体事实的查明和认定;3)能够得到国家强制力的执行。
12、我国法院作用通过什么实现?
通过以下三项具体作用来实现:1)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2)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维护行政相对利益;3)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13、我国人民法院的地位怎样?
我国法院的地位是通过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确定的:第一法院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法院的地位低于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并接受它们的监督和制约,第二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人民法院和政府及其他国家机关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各自的领域内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第三法院和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履行国家职能时,不仅要和其他国家机关相互配合,也必须互相监督,互相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错误。
14、法院横向组织体系的划分意义是什么?
1)有利于司法的专业化;2)有利于法院职能的充分行使;3)有利于与国家立法体例相适应。
15、法院横向组织体系是怎样分类的?
1)司法法院和宪法法院;2)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3)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
16、法院纵向组织体系的划分意义是什么?
1)为上诉制度和复审制度提供保障;2)通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进行监督,保证法律实施的统一性;3)保障审判公正,减少错误发生;4)对不同级别法院的审判职能进行区分,以便准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更好地解决纠纷和形成政策。5)方便当事人诉讼
17、法院纵向组织体系的几种分类?
1)单一制法院体系和双轨制法院体系;2)初审法院系统、上诉法院系统和终审法院
18、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什么?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19、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什么?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2)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20、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什么?
1)具有全国影响的重大案件;2)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3)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21、我国法院组织体系的特点是什么?
1)法院设置集中单一;2)普通法院占据主体地位;3)没有设立宪法法院
22、独任庭审理的案件包括什么?
1)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3)除选民资格案件以外的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简单案件
23、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有什么?
选民名单案件和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上诉和抗诉案件
24、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
1)总结审判经验,2)讨论重大疑难案件3)讨论其他和审判工作有关的问题
25、审判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1)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也由院长提交;2)会议必须由超过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通过,记录由参加会议全体委员签名;3)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
26、我国法官任职条件是什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23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5)身体健康;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专业知识,工作满2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工作满1年的;但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限制;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担任法官
27、辅助人员包括哪些?
1)书记员;2)执行员;3)法医;4)其他人员
28、审判权的根本属性是什么?
1)审判权是一项国家权力;2)审判权是一项法定权力;3)审判权是一项判断权力
29、为什么说审判权是一项国家权力?
1)国家通过制定各种法律,为审判权的行使提供标尺;2)国家通过选任和培训法官,为审判权的行使提供主体;3)国家通过财政拨款,为审判权的行使提供物质保障;4)国家通过军队、警察等暴力机构,为审判权的行使提供强制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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