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
A、行政法律关系 B、行政关系
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D、监督行政关系
2、下列各项中( )不是行政法的渊源。
A、判例 B、规章
C、地方法规 D、司法解释
3、下列各项中( )是特殊行政法。
A、《行政处罚法》 B、《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C、《治安管理处罚法》 D、《国务院组织法》
4、下列( )属于行政法关系
A、行政咨询 B、民政局小王和小李结婚
C、公安局逮捕张某 D、赵某违章驾车,交警对其罚款50元
5、行政法是( )的延伸和具体化
A、宪法 B、法律
C、民法 D、刑法
6、在下列法的形式中,( )是行政法的特殊渊源。
A、宪法 B、行政法规
C、法律 D、其他规范性文件
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
A、我国人大常委会 B、省级人大
C、国务院各部委 D、国务院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渊源的有( )
A、宪法 B、法律 C、判例
D、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分为( )
A、一般行政法 B、特别行政法
C、实体行政法 D、程序行政法
3、可以引起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有( )
A、合法的行为 B、非法的行为
C、事件 D、法律规定
4、下列( )属于行政法的渊源
A、行政解释 B、地方解释
C、学理解释 D、司法解释
5、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包括( )
A、不失职 B、不违反法定程序
C、不超越职权 D、不滥用权力
三、判断题:(打“×”或“√”)
1、行政法中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 )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
3、行政法治原则可以直接作为行政法适用。 ( )
4、所有的行政关系都能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 )
5、“依法行政”要求“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行政”。( )
四、简答题:
1、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有哪些?
2、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及具体内容。
3、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涵义及其具体内容。
五、论述题:
1、论述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论述行政法的作用。
六、案例分析
行政合同关系属于行政关系,应由行政法调整
原告:艾某,某县香溪乡海西村农民
被告:某县香溪乡人民政府
1987年10月,艾某在本县某水利工地施工时,被同乡一民工无意铲伤头部,经县、地两级医院诊断和南京市鼓楼医院复诊,确定为“脑震荡后遗症”。1989年9月22日,某县水利工程指挥部及原告所在的乡政府、村民委员根据某省《关于民工致伤完全丧失劳动力的规定》与原告协商达成一项就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承担艾某的治疗费用和以后生活问题的《因公致伤处理协议书》。该协议书签字后,报县政府农水办公室审批,县政府农水办批复:“同意该协议,今后双方一律按协议书条款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纠缠。”由于农村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从1992年起,乡、村每年只给原告400元现金。原告认为这些钱已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数次找领导解决而未果。1994年,乡领导认为原告的后遗症已基本恢复正常,并能从事轻微体力劳动,不必再要补助,宣布从今以后不再发给原告生产等补助费。因此,原告于1995年3月14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乡政府履行1989年经县政府批准的协议书的规定,继续发给补助费。
[案例思考]
1、乡政府与原告签订的协议书是什么性质的协议?
2、法院能否受理此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A) 3、(C) 4、(D)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CD) 3、(ABC) 4、(ABD)
四、简答题
1、答: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表现在:
①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②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不能相互约定或自由选择。
④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⑤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答: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和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是:①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于才能存在,即要求行政主体在其法定权限内行使职权。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职权都不应存在。②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即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职权不能违反行政实体规范和行政程序规范。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依法定程序进行。
3、答: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①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②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③平等适用法律规范,对相同的事实不得给予不同对待;④符合自然规律;⑤符合社会道德。
五、论述题:
1、答: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①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和公民个人权利息息相关,影响大,行政法的地位极为显著。
②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重要的实施法。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而行政法则是宪法的延伸和具体化。没有行政法,宪法的原则便无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真正实施。
③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在传统上,刑事、民事问题由刑法、民法调整,由司法机关管辖。但本世纪以来,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等活动激烈增加,行政法越来越多地“插手”国家刑事、民事问题。
2、答:(1)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一样,具有法的规范作用和一般社会作用。行政法的规范作用表现为,行政法具有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行政法的一般社会作用表现为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和巩固社会秩序,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等事业的发展。
(2)行政法的特殊社会作用:①行政法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行政法对行政管理的保障主要通过确认和赋予行政机关管理权来实现。体现为:a、行政法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确认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享有和行使。b、确立行政机关相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并赋予行政权以优益性、强制性等属性。c、行政法保障行政机关对其公务员的管理权。d、行政法保护行政机关在特别情形下的活动。e、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法不断确立新的行政权能。②行政法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权最终来源于公民权利,因此,行政权的行使必须保护和促进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法对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是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来实现的。
行政法上述两方面的作用是对立统一的,互相依赖、不可偏废,过分强调任何一方面,都是对行政法作用的片面理解,会影响到有机、和谐的行政法律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3)在我国目前民主与法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强调行政法对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因为:①强调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是法的公平、正义原则在行政法上的特殊要求。②强调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符合行政法产生之政治需要。③与行政法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作用的目的相吻合。④我国封建思想影响深远、“行政中心”思想比较坚固,行政权失控或法外行政问题比较突出,漠视、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六、案例分析:
[参考要点]
1、该协议属行政合同,应由人民法院行政庭受理和审判。主要理由是:该协议书尽管是在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是由于承担义务的一方不是一般的民事主体,而是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即行使行政职能的行政主体;且这种协议不仅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是经过县一级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批准的,并规定“今后双方一律按协议书条款执行”,从而具有行政合同的性质。
2、行政主体一方在不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废止该协议书,停止发给原告补助费是合同违约行为,相对人对此不服提起诉讼应由行政庭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6项规定,该案也符合“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规定。按照协议书规定:“今后的治疗费用由村合作医疗解决,如合作医疗解决不了的,可以乡民政经费解决。”由于被告单方面宣布停止发给原告抚恤金,人民法院可以依“要求依法发给抚恤金”为案由受理此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 )项属于行政主体。
A.国务院办公厅 B.政法委
C.北京市人民政府 D.被委托的组织
2.我国实行的国务院总理负责制属于( )。
A.合议制 B.委员会制
C.首长制 D.总统制
3.下列( )项不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A.秘书长 B.审计长
C.民航总局局长 D.国务委员
4.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按照规定程序予以( )。
A.降级 B.降职
C.辞退 D.撤职
5.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这属于公务员的( )权利。
A.身份保障 B.依法执行公务
C.享受报酬、福利 D.申诉控告
6.在我国,录用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发生一般采用( )方式。
A.选任 B.调任
C.委任 D.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7.以下选择中不属于地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的是( )。
A.行政公署 B.居民委员会
C.区公所 D.街道办事处
8.当公务员不能或不依法履行其法定义务时,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责任,但一般不包括( )。
A.身份处分 B.行政处分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E.行政赔偿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变更主要包括晋升( )。
A.降职 B.辞职 C.交流
D.撤职 E.挂职锻炼
2.引起公务员法律关系消灭的有( )。
A.辞职 B.辞退 C.撤职
D.退休 E.轮换
3.行政优先权指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其内容一般包括( )
A.先行处置权 B.获得社会协助权
C.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 D.行政受益权
4.下列选择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 )。
A.北京市人民政府 B.海淀税务分局
C.国家烟草局 D.国务院港澳办
E.某行政公署
5.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 )和开除。
A.降级 B.降职
C.撤职 D.罚款
E.留用查看
三、判断题:
1.行政机关一般只能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充当权利义务的主体。( )
2.行政机关与其公务员关系紧密,共同构成行政主体。( )
3.所谓行政受益权即行政主体有从其行政活动中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
4.一般来说,个人不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的组织。
5.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相同点之一就在于其均是使本无行政职权的组织或个人可以依法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 )
四、简答题
1.除国家行政机关外,行政主体还有哪些类型?
2.国家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行政组织的区别?
3.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是什么?
五、论述题:
1.论述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和特征。
2.论述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特征与区别。
六、案例分析
法律法规未授权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原告:邓某
被告: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
邓某于1998年7月向某城郊某村申请建房,经同意在该村的地界上修建了一层二间2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平房做经营饮食场地。同年8月,某区土地管理局、某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责令邓某予以拆除。事后,邓某未拆除。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在无确定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违章建筑为邓的亲戚刘某所修,将有关处理决定下达刘某。1998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许,区城管中队带领民工十余人将邓某修建的两间平房强行拆除。在实施强行拆除时,又未通知邓某将屋内财产搬出,致使邓某部分合法财产受到损失。邓某于1998年12月1日向其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区城管中队的上述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9 484元。
[案例思考]
1.某区城管中队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C ) 2.( C ) 3.( C ) 4.( B )
5.( A ) 6.( D ) 7.( B ) 8.( C )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BD) 3.(ABC)
4.(ABCE) 5.(AC)
三、判断题:
1.(×) 2.(×) 3.(×) 4.(√) 5.(×)
四、简答题:
1.答: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主体并不仅限于行政机关。除行政机关之外,有些行政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依照法定授权也可取得行政主体资格:(1)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2)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3)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4)行政性公司;(5)根据授权从事一定的行政职能活动的事业单位;(6)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单位;(7)被授予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2.答:国家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是一组既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的概念。行政法上所谓的行政组织是指一切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的综合体,包括各机关和机构相互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纵向结构。国家行政机关则指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行政单位。行政机构指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构成单位,它是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服务的,对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布决定和命令,其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皆归属于其所属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联结各行政机构的综合体。三者之中,只有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答: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即我国公务员的范围限于在政府系统中任职的,各级行政机关中担任国家公职的人员,不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中的工勤人员;我国公务员不仅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而且还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
五、论述题:
1.答: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其特征:(1)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和权威性;(2)具有执行性和法律从属性;(3)具有相对独立性;(4)具有适应性和创造性;(5)具有统一性和层级性;(6)具有社会性、专业性和服务性。
2.答:(1)行政授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为依据,只有法律、法规方能赋予某一社会组织以某项法律上的权力。行政委托虽也应依法进行,但这里“依法”不像行政授权那么严格,在某些行政事项范围内,应当有法律关于委托的明确规定,而在有些行政事项范围内,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实施委托。
(2)行政授权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其方式有两种,即法律、法规直接授予职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机关授予职权。而行政委托的方式,都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以较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的。
(3)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使被授权的组织取得了所授予行政职权的主体资格,成为该项行政职权的法定主体。行政委托并不发生职权和职责的转移,被委托的组织不能因委托而取得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政主体资格。
六、案例分析
[参考要点]
1.某区城管中队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在大、中城市,为了城市管理的需要,一般都设有城市管理监察队伍。这支队伍是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授权,因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他们所进行的处理或处罚,只能是受主管行政机关的委托,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其行为效力归属于委托的机关,由委托的行政机关对其行为负责,由其在行政诉讼中作被告。
2.行政职权必须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行政主体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没有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行政职权是非法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从而也不能作为适格被告,城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应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第三章 行政行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何项属于行政行为的特征。( )
A.确定力 B.单方性
C.拘束力 D.执行力
2.以下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
A.吊销营业执照 B.征税
C.制定规章 D.发布天气预报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 )
A.确定力 B.拘束力
C.公定力 D.执行力
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滥用职权、向相对方索贿情形下颁发的许可证行为,应属于:( )
A.无效 B.废止
C.撤销 D.有效
5.行政复议这一行政行为属于( )
A.行政立法行为 B.行政司法行为
C.行政执法行为 D.依职权行政行为
6、行政主体依职权对行政相对方科以一定义务,应属( )
A.单方行政行为 B.双方行政行为
C.依职权行政行为 D.羁束行政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相比较,主要特征是:( )
A.从属法律性 B.裁量性
C.效力先定性 D.双方意志性
E.强制性
2、行政行为成立便对相对方和行政主体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一般地应具有( )
A.确定力 B.拘束力
C.强制力 D.公定力
E.执行力
3、行政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哪些机关可以撤销( )
A.人民法院 B.国务院
C.人民检察院 D.上级行政机关
E.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
4、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要件有( )
A.主体合法 B.内容合法适当
C.程序合法 D.在职权范围内
E.行为对象合法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的行为属于( )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依职权行政行为 D.应请求行政行为
6、吊销驾驶执照的行政行为属于( )
A.具体行政行为 B.依职权行政行为
C.要式行政行为 D.可诉性行政行为
三、判断题:
1、行政主体的行为就是行政行为。( )
2、行政行为必定是合法行为。( )
3、单方意志性的特点不同程度地表现在所有行政行为中。( )
4、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必定是行政行为。( )
5、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执行力的前提,执行力是拘束力的保障。( )
6、行政行为的废止不具有溯及力。( )
四、简答题:
1、简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简述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3、简述行政行为被废止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五、论述题
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六、案例分析
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是两类不同的行政行为
原告:王某 被告:某海关 某市外经贸局
某市外经贸局干部王某随市经贸代表团到国外进行考察,并在考察途中先后购买了价值3.2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化妆品等,欲带回国内,被中国海关没收,并被处以3 000元的罚款。后来,王某所在的市外经贸局又给予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王某认为自己用自有的资金购买自用商品,并无走私意图,海关和本单位对自己的处罚过重,因此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海关的处罚和市外经贸局的处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王某对海关的诉讼请求,但驳回了王某提出的撤销行政处分的诉讼请求。
[案例思考]
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D) 3、(A)
4、(C) 5、(B) 6、(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E) 2、(ABDE) 3、(ABDE)
4、(ABCD) 5、(BD) 6、(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四、简答题:
1、答: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①行政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人民法院宣布行为无效。
②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
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处获取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所给予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均应赔偿。行政主体通过相应无效的行政行为所给予相对方的一切权益,均应收回。总之,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被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
2、答: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情形)有:
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行为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②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是指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并非所有不适当的行为都可撤销,只有不适当到严重程度构成违法才可撤销。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有:
①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
②如果行政行为被撤销,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实际损失一般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③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则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均应收回,行政相对方因行为撤销而遭受的损失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因已撤销的行政行为所受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行为的撤销,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3、答:行政行为废止的情形有:
①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相应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
②国际国内或行政主体所在地区的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甚至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③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有:
①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自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行为在废止前的时间仍然有效,即废止的效力不溯及既往。
②行政主体在行为废止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行政相对方的利益不再收回;行政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也不能要求行政主体予以补偿。
③行政行为的废止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失,行政主体不负赔偿责任。
五、论述题
答: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要件有:
(一)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主体合法具体包括以下几项要求:①行政机关合法,即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②人员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人员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职务、法定的资格,并能代表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职权的工作人员,即必须具备合法的公职身份。③委托合法。它要求委托的行政机关必须具有合法的委托权限;接受委托必须具备从事委托事项的能力,被委托者必须在委托权限内实施行政行为。
(二)权限合法,是指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或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主体委托权限范围实施行政行为。权限合法要求行政行为符合各方面的权限限制,主要有:①符合行政事项管辖权的限制;②符合行政地域管辖权的限制,即行政机关只能就其管辖地域范围的有关事项作出行政行为。③符合时间管辖权限制。行政主体只能在其自身合法存在的时间内才能实施行政行为。④符合手段上的限制。⑤符合程序上的限制。⑥符合条件上的限制,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定条件下才能运用行政职权,在法定条件不成立时运用行政职权构成越权。⑦符合委托权限。被委托组织或个人必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
(三)内容合法适当,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要求有以下几项:①对于受法律、法规羁束的行政行为来说,其内容必须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②对于自由裁量行为而言,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和幅度之内,不得超越法定范围和幅度。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④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适当、符合实际。⑤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合理。
(四)程序合法,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法定程序。
六、案例分析
[分析要点]
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以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所谓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对社会实施管理活动的过程中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划分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的意义在于:(1)内部行政行为适用内部行政规范,因而也只能用法定的内部手段和方式去进行;而外部行政行为适用于社会行政等外部行政规范,因而能够采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种手段和方式去进行。由此可以看出,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的内容和方式不同,两者的意义各不相同。(2)在内部行政争议和外部行政争议的救济途径上也是各不相同的,对内部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不得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外部行政争议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
我国《行政诉讼法》未将内部行政行为列为司法审查的范围。因此,在本案中,人民法院只受理当事人对海关的行政处罚提起的诉讼,而不受理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分所提起的诉讼的做法是正确的。
第四章 抽象行政行为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
A、国家行政机关 B、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C、国务院 D、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委
2、特别授权立法的立法权( )
A、只能行使一次 B、可反复运用
C、由宪法或组织法规定行使次数 D、视情况而定
3、执行性行政法规范不得在法律或上级行政法规范所规定的事项之外随意增加新的规定,所以我们一般称之为( )
A、实施细则 B、办法
C、规则 D、条例
4、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要经过( )审议通过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全体会议
C、国务院常务会议 D、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
5、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应由( )签署
A、国务院总理 B、国家主席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
6、有关行政主体制定的行政规章( )
A、应报国务院批准 B、应报国务院备案
C、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生效 D、经国务院备案后才能生效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 )是行政立法主体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D、省级人民政府
2、国务院依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对外开放方面制定的暂行规定属于( )
A、一般授权立法 B、特别授权立法
C、中央行政立法 D、试验性立法
3、下列哪些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立法权( )
A、教育部 B、重庆市人民政府
C、郑州市人民政府 D、开封市人民政府
4、所有抽象行政行为都具有如下特征( )
A、对象的普遍性 B、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C、准立法性 D、不可诉性
5、有权改变或撤销县人民政府所作违法或不当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是( )
A、县人大常委会 B、县人民法院
C、该县中共县委 D、市政府
三、判断题:
1、行政立法是抽象行政行为,但抽象行政行为并不都是行政立法。( )
2、行政立法是指立法机关制定有关行政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
3、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直接对象。 ( )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享有地方行政立法权。 ( )
5、公开发布是所有行政立法成立必备的一个要件。 ( )
6、特别授权立法中所授立法权可以超出被授权机关的原职责范围。( )
四、简答题:
1、简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2、简述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有哪些?
五、论述题
论述行政立法程序
六、案例分析
行政复议时,复议机关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1999年春,A省下辖的B市公安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凡到本市工作的非本市生源的本科生、大专生和中专生必须分别缴纳3000元、4000元和5000元的城市增容费。到1999年底,有30多名在B市找到接收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因缴不起城市增容费,公安机关拒绝为他们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而无法到单位上班,致使这些学生的工作搁浅。部分学生向B市公安局的上级机关A省公安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A省公安厅对B市公安局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行为进行复议;并请求撤销B市公安局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向大中专毕业生收取城市增容费的规定。
[案例思考]
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能否附带审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A) 3、(A)
4、(D) 5、(A) 6、(B)
二、多项选择题:
1、(CD) 2、(BDC) 3、(ABC)
4、(ABCD) 5、(A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四、简答题:
1、答: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它不是适用于一时一事,而是可以对同类事件反复适用。
(3)准立法性。抽象行政行为必须按准立法程序进行,且具有普遍性、强制性、规范性等法律特征。
(4)不可诉性。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不是司法审查的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答:行政立法的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行政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有:
①国务院。
②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③国务院直属机构。我国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虽没有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享有行政立法权,但在实践中,直属机构行使着一定立法权,只不过它制定的规章须经国务院批准。
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⑥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⑦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五、论述题
答: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行政立法程序理当由宪法、法律作原则性规定,再由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详尽的规定。下面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立法实践,对行政立法程序作一概括阐述:
(1)规划。即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定的任务、编制有指导性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定时期里行政法规、规章的拟订、修改、补充、清理等工作。行政立法规划要考虑每个立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起草。对列入规划的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由法规或规章内容涉及的主管部门草拟法案。草案应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收集并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力求内容切实可行、形式完整、结构严谨。
(3)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是行政立法民主原则的要求,也是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的有效做法。它包括:A、征求人民群众尤其是与草案有利害关系的相对人的意见。B、征求与草案内容有关的部门的意见。C、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
(4)审查。即行政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后,送交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主要针对其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等。审查后,写出审查报告,提出是否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的建议。
(5)审议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根据法制部门的提议,以正式会议对该草案进行讨论决定,认为没问题,则予以通过。
(6)签署发布。经行政立法机关正式会议审议通过的行政法规、规章必须经过行政首长签署,并通过适当途径公之于众。
六、案例分析
[分析要点]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据此,复议机关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过程中可以依职权附带审查行政机关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并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否作出裁决。如果属于复议机关无权处理的,则应由复议机关在受理后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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