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咨询热线

15755063059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广东自考网>复习资料 > 正文

广东自学考试学校心理学复习重点2

时间:2022-01-23 11:04:07 作者:储老师

  以下是广东省自考网为大家收集的广东自学考试学校心理学复习重点2,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希望对各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逢考必过,早日拿证。

  第二章 学校心理学的基本内容

  名词解释:

  1、介入:是指一种积极的心理援助,或者是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积极地干预,使得他们在学校教育的正常轨道上发展。

  简答或论述:

  1、学校心理学的基础理论构成:

  首先,是关于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心理学基础理论。

  其次,是关于学校教育的基础理论。

  第三,是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与咨询的基础理论。

  2、学校心理辅导的“三层次介入”理论:

  第1层次,发展性心理辅导。

  第二层次,预防性心理辅导。

  第三层次,治疗性心理辅导。

  3、学校心理辅导与咨询的三大领域与对象:

  学习问题咨询、适应问题咨询、成长和发展问题咨询三大领域。

  学习咨询问题是寻找产生学习困难问题的根源;

  适应问题又可分为行为问题和人格问题;

  成长与发展问题主要是关于儿童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问题。

  4、学校心理学研究和实践的五大原理:

  (一)综合性、发展性的原理;

  (二)心理辅导和咨询中人生哲学的原理;

  (三)个别咨询与集体辅导的原理;

  (四)教育性和人性的原理;

  (五)从“矫治的心理辅导”到“培育的心理辅导”的原理。

  5、学校心理辅导的教育特征:

  第1,学校心理辅导通过开设专门课程或选修课,通过心理健康知识与生活技能的训练来帮培训生解决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

  第二,学校心理辅导对学校不适应,问题行为的等进行积极的预防,尽量消除其发生的根源。

  第三,学校心理辅导的主力军是全体教师。

  第四,学校心理辅导需要全体教务人员协同作战,配合教育,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第五,学校心理辅导的重点是学生的学习问题和适应问题。

  第六,学校心理辅导中存在着守密义务和伦理道德问题。

  6、学校心理辅导在案例咨询时的守密义务和伦理道德问题:

  在学校咨询过程中,牵涉到学生、家长的隐私问题,比如怀孕、单相思、失恋、家庭不和、父母离婚、偷窃等,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必须恪守秘密,这是咨询者与求助者之间相互信赖关系能否建立的关键。

  这就是心理咨询中的“守密义务”也可称之为心理辅导教师的职业伦理道德规则。心理咨询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咨询者和被咨询者之间建立真诚的信赖关系。

  保守秘密是有一定界限的,在面对以下情况时,咨询师可以解除守密义务:

  3)来咨询者有致命的传染病时;

  4)当事人有虐待幼儿的变态人格时。

  解除以上的守密义务,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来访者,因为在以上四种场合中,守密要比不守密说造成的损失更大。为了有效地保护儿童、青少年的安全健康成长,心理辅导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通报措施。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学校心理辅导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有经验的学校心理专家的督导,谦虚地接受案例研讨会议的指导、帮助,这是提高自身心理辅导和咨询实践能力的一种形式有效的方法。

  论述题:

  谈谈你对学校心理学研究和实践的五大原理的看法:

  (一)综合性、发展性的原理;

  要了解某种心理咨询的理论和技术对哪一种具有心理问题的人最适用,也最有效果。了解这种心理咨询的理论和技术的界限是什么。了解支持这种心理咨询技术的实践成果有哪些,有无发展的可能性。

  (二)心理辅导和咨询中人生哲学的原理;

  作为一个教育者、指导者,必须常常自问:我的人生观是什么,我的认知观是什么,我的价值观是什么。

  (三)个别咨询与集体辅导的原理;

  学校心理咨询的对象,不仅是“问题儿童”或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对于一般学生和正常儿童也需要进行心理保健教育。可对他们进行集体辅导。

  (四)教育性和人性的原理;

  教育性:指导者、教育者对被指导者、受教育者的关系。

  人性:作为平等的个人对个人的关系。

  学校心理辅导中,师生关系、教育性和人性三者应该成为有机的统一体。

  (五)从“矫治的心理辅导”到“培育的心理辅导”的原理。

  培育的心理辅导内容:一是教与学的心理辅导,二是学校适应的心理辅导;三是升学、毕业的心理辅导;四是班级工作的心理辅导;五是学生生活的心理辅导;六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心理辅导。

  (以上原理每点2分,自己理解和看法3分)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考试时间:4月13-14日

考生服务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报名层次:
所报专业:
姓       名:
电       话: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回复“免费资料”即可获取!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
电话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