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和网址
1.打印时间:4月14日—4月22日。
2.网址:http://xwb.gdhed.edu.cn/。
二、考试时间、地点
1. 时间:4月22日上午9:00—11:00。考生8:30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9:15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已进入考场的考生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
2. 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第一教学楼、第一综合楼、第三(北5)教学楼。考生可在4月21日下午到学校熟悉考场位置。
三、考试须知
1.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持其它证件或证明者、身份证件失效者,以及不带准考证或身份证者不得入场考试。
2. 我校地址靠近琶洲会展,近期因春季广交会交通较拥堵,且此次我校承接考生较多,有的考场之间楼距相差较远。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尽可能提前到达学校查看和了解具体考场位置,以便顺利、准时参加考试。学校停车地点离考场距离较远,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学校考试。
3. 请考生在考试前认真阅读《考生应试守则》(
4. 在籍研究生、本、专科生代他人参加考试的,通知其所在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在职人员代他人考试的,通知其所在工作单位,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5.按照省学位办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考试类别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宣布考试无效或宣布考试无效并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2)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3)开考指令发出前答题;
(4)考场终了指令发出后继续答题;
(5)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6)在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做标记;
(7)未经监考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场;
(8)夹带文字资料;
(9)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10)抄袭他人或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
(11)接传答案、交换试卷、答题纸(卡)或草稿纸;
(12)其试卷在评卷中被专家认定为有违纪作弊行为;
(13)在考试过程中私自使用通讯工具;
(14)将考试材料带出考场或撕毁考试材料;
(15)扰乱考场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16)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17)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
(18)伪造证件、证明以取得考试资格;
(19)请他人代考;
(20)答题纸(卡)上所填写的姓名及考号等项目与考生本人不符;
(21)有其他违纪行为。
广东财经大学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 4月16日
考生应试手册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熟知本考试守则,并严格按照考试规则参加考试。
2、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及有关注意事项,但不准进入考场。
3、考生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在验证过程中,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持其它证件或证明者、身份证件失效者,以及不带准考证或身份证件者不得入场考试。
4、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报纸、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寻呼机、无线耳机等)和电子用品等,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5、应在开考前15分钟入场完毕,此时为播放(或宣读)“考场指令”(考试注意事项)时间。考生应认真听取“考场指令”,并严格按照“考场指令”的要求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检查。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已进入考场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的考生,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治疗和等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7、在正式答题前,必须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试卷类型等项目;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姓名、学校名称、阿拉伯数字的准考证号等项目。
8、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必须使用规定书写工具在指定位置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
9、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以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0、除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或涂划有关项目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答案必须做在指定位置上,做在其它位置无效。不得使用涂改液更改答案,否则,扣除所涂题目的分数。
11、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情况,可以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能向监考人员询问。
12、考试终了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笔,将试卷、答卷反扣在桌面上,在原位坐好。待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卡收齐,核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退出考场。签过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人员验收签字或不配合监考人员工作,事后发现考卷遗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3、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一律不准带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14、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后,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可以选择继续或放弃考试,但须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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