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教学点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点:
根据省自考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教学点安全管理的通知》(粤考办〔2017〕14号)精神,为维护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时排查梳理社会助学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加强防范措施,现就加强我校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教学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各教学点应建立安全工作组织机制,明确责任人,做好责任到岗到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的开展助学活动、自觉遵守自学考试及开展助学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年度检查和监管工作,确保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制订安全工作和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完善应急协调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理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逐级报送相关信息。
三、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向师生宣传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应急相关政策、法律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师生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广东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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