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各位考生,自考替考十分严重,一经发现,情节严重者,所有成绩取消,还有可能判3-7年刑,广东自考网作为公益良知平台,两个建议:
1.市面上的自考“一年拿” 千万不要相信! 社会考生,自考报考费用37元/科;助学考试大家直接咨询广东各大院校进行报考。
2.如果各位考生觉得自考难,可以选择比较简单的成人高考 函授进行学历提升,不然各位就得按照正常自考程序拿证。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自考替考、作弊的后果有多严重?自考比高考监考还要严,在考试期间出现替考、作弊的现象,一旦发现成绩将会给取消,三年内不准参加考试,并会涉及刑法犯罪。你说严不严重?不信?我们来看看相关新闻。
2017年11月6日下午,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考试舞弊案件,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赵某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代替考试罪判处被告人叶某、刘某、何某、张某罚金人民币三千或四千元。被告人何某、张某系被告人赵某开办的辅导班的学生,为帮助二人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考,被告人赵某与被告人叶某、刘某商定以200元一门课程的价格,让被告人叶某、刘某代替被告人何某、张某参加2016年10月23日上午在上饶中学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考。
2016年10月23日9时30分,在考试过程中,因照片与实际参考人严重不符,被告人叶某、刘某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后上饶中学考务办电话报警,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叶某、刘某带回调查。2016年11月3日,被告人赵某、何某、张某到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投案自首。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在全国高等教育自考中,组织四人作弊,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叶某、刘某代替他人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考,何某、张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考,构成代替考试罪。被告人叶某、刘某、何某、张某在代替考试的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赵某、何某、张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叶某、刘某具有坦白情节,具备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五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淮北新闻网讯11月9日,濉溪县四铺派出所民警经过两天的蹲守,成功将逃犯徐某抓获。11月8日上午,四铺派出所得到消息,有一名逃犯在濉溪境内活动,民警丁力、杨涛等人接到指令后,及时进行摸排、蹲守。找了一天一夜,在濉溪县某小区的拐角处发现了逃犯驾驶的车辆,但车中无人。因为不知道逃犯居住在小区的哪个楼层,为了不惊动逃犯,民警采取蹲守的方法,直到9日下午17时,民警发现两名女子从楼上下来,经过比对,民警发现其中一名戴着口罩的女子与逃犯徐某极其相似。
此时,民警并没有惊动她们,而是悄悄地跟在她们后面,两名女子进入了一家洗浴中心,民警就在外面一直蹲守,两个小时后,两人出来了,戴着口罩的女子此时已经把口罩去掉,民警确定此人就是逃犯徐某,便立即下车将其控制住。办案民警介绍,2017年7月8日,徐某在杭州某驾校组织人员在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案发后一直在逃。因组织考试作弊罪,其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网上追逃。警方提醒,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新设罪名,《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广东自考网()提醒广大考生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以身试法,还是安安分分的多去上课,保证自己的通过率。
【结尾】更多的广东自学考试资讯,考试公告、自考报名、自考科目、自考时间、自考学校、自考专业、历年真题、复习资料、成绩查询、准考证打印等信息,欢迎访问广东自考网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