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网上报考须知
一、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考。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时间
2018年10月自考新生为2018年7月15-22日,考生报考时间为2018年7月15-25日。
三、考生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考的新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进行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考(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下同)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可得到一个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新生凭预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正式报名。
2.正式报名。新生凭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指定报名点正式报名,考生正式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号码,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报考。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报考(原5184网站、96040电话报考通道停止使用),并且进行网上缴费,报考前须仔细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考考场规则》(见附件1)。考生报考时须填写联系电话(手机)、通信地址等通信信息,作为当次考试各级自考办公室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必须认真、完整、准确地填写,因考生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课程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考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
未曾提供电子相片的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提供指定规格的电子相片(见附件2),或到地市考办指定报名点现场采集,新生在正式报名时已采集电子相片的,报考时不用提供。
四、准考证打印
考试开始前10天至考试结束止,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或通过我办公布的其他途径打印准考证。
五、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是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进行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和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查阅有关文件和公告。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考考场规则
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考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广东省自考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附件1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考考场规则
(一)试卷由问卷和答题纸两部分组成,问卷卷头标识为:“□年□月高等教育自考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名称+“(课程代码 □□□□□)”或“□年□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名称“试卷”+“(课程代码 □□□□□)”;答题纸卷头表现为“□年□月高等教育自考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名称“答题纸”+“(课程代码 □□□□□)”或“□年□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名称“答题纸”+“(课程代码 □□□□□)”。问卷和答题纸分别标记页码,问卷页码标为:课程名称+“试题 第□页(共□页)”或课程名称+“试卷 第□页(共□页)”;答题纸页码标为:课程名称+“答题纸 第□页(共□页)”。考生作答时必须严格按照试卷的作答要求,按试题顺序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答题无效。
(二)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规定的考场,对号入座。考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中的军人、警察和其他纪律部队人员不准携带武器和穿着制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除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寻呼机、对讲机、移动电话)、电子计算器(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除外)、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电子摄录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四)考生入座后,应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五)考生领到试卷后,要先检查核对问卷和答卷上标明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自己当次所报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符,检查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因考生未按要求检查上述内容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向监考员报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作答前必须先在每张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本人的准考证号、姓名、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在规定位置,按要求贴好条形码。凡错写、漏写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等,或不按要求粘贴条形码,答题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已到考生,必须在点名卡其签名框内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为缺考。
(八)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试卷发放后,按照要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的文字,不抄写者不予办理省际转考等业务。在答题纸“选择题答题区”,考生必须用2B铅笔填涂,其他区域的书写或作答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必须在答题纸规定的答题区域内按要求作答,严禁在规定答题位置外的地方作答,否则作答无效;作答时需要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的,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为确保答题纸扫描清晰,可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答题纸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在答题纸上书写的内容,字体务必端正、清楚;答题纸要保持清洁,不能折叠、污损、弄皱、弄破,以免影响正常扫描。不准在答题纸上作任何标记,不按规定作答,答题无效。
(九)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期间,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准随便说话,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
(十)每课程考试允许考生离场时间以前,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主考同意可离开考场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考场。经同意离开考场的考生,按交卷离场处理。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并把问卷和答题纸分别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并按试卷问卷在上,答题纸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齐地放在桌面上。经监考员清点整理无误同意后方可有秩序地离开考场。严禁带走试卷和草稿纸。违反规定者,按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不得扰乱考点及考场的秩序。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按规定作出处理。对严重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的考生,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违反规定者,按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三)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除监察员、本考点主考、本考场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除考点工作人员外,未经考点所在地考办批准,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附件2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考
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大小最小为192×168(高×宽),单位为:像素。成像区大小为48mm×42mm(高×宽)。
(3)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灯具可以是专业摄影灯,也可以是舞台灯或家用立式客厅灯。
来源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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