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班学生评优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设置比例及奖金标准
(一)优秀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以内;奖金标准:2500元/名。
(二)毕业创作优秀奖
毕业班学生总数的20%以内;奖金标准:1500元/名。
二、评选依据
按照《广州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评优与奖励条例》(广美〔2019〕33号)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三、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宁缺勿滥。
2.各学院评选推荐名单在6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汇总,学生处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3.报送材料及填写要求
(1)《广州美术学院学生评优奖励登记表》内容电脑录入,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本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先进事迹”一栏,须用第三人称填写学生具体表现及主要成绩;“二级学院意见”一栏,须写明学生获奖称号,如“同意该生评为优秀毕业生”或“同意该生获得毕业创作优秀奖”。
(2)学院初审名单:(Word文档,按优秀毕业生、毕业创作优秀奖的顺序排列);
(3)优秀毕业生历年获奖情况表;
(4)奖学金签领表、总表;
(5)应届毕业生毕业创作课程与毕业论文课程总成绩排名表(总成绩=毕业创作成绩×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学分)。
4.学生申报材料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报送材料需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须在6月22日前提交到学生处(联系人:黄思思,短号:661753)。
四、表彰及奖学金发放
1.对获得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发放获奖证书。
2.奖学金由毕业班辅导员制作奖学金签领表和汇总表报学生处审核后,交计划财务处统一办理转账手续。
学生处
2022年5月20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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