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规划办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关键问题和教育领域当前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深入探索我省教育在办学模式、体制机制、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新模式、新路径、新办法,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
为提高申报的针对性,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及自身业务提出68项选题,本次申报课题须在选题范围内拟定研究题目。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数量不超过4项。原则上每个选题限报1项,请各位申请人登录我校科研创作管理平台进行预申报。
(二)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2. 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再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尚未结题者及申报本年度教育厅项目的申请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3. 申报人要立足我省教育实际,按照选题的有关要求,着眼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本次项目初评采用网络平台在线申报。申请人需在6月28日下午3点前登陆学校科研创作管理平台进行预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吴老师 kyc@gzarts.edu.cn 674123
科研创作处
2022年6月2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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