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总结我校近年来“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效,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现决定开展2022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项目范围。2019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范围未验收的项目(一流专业除外);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质量工程校内结题验收暂缓及延期项目;2019年自编教材项目。(详见
2.时间范围。对自公布立项至2022年9月已达到完整建设周期且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项目验收将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及2019年《广州美术学院项目建设经费资助指标表》进行验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既定建设举措执行情况;
2.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
3.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后续建设规划;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填报相关表格。经教学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上报。验收登记表、汇总表(
2. 凡参与今年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2年10月21日24:00前登录我校质量工程系统(http://gzarts.zlgc2.chaoxing.com/),填报并上传结题验收材料。
3.除教材外,所有类别的结题验收项目,均填报
4.教材结题验收,填报
5.省级项目通过校内结题验收后,须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开放填报时间请留意网站公告)填报验收项目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未包含在此次结题范围内的2019年项目库项目,学校将另行组织结题,请留意网站公告。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本次检查验收的校级项目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报送省级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本次检查验收的省级建设项目结果将作为学校 “冲补强”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照指标。
3.对部分验收优秀的项目成果,学校将加大宣传展示、成果推介、应用推广等力度;对有特色做法、有深化改革必要和建设潜力的项目将优先推荐为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并给予后续支持。
4.凡应结题验收的省级、校级项目,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结题验收的,一律按不通过处理,不得继用项目经费。
联系人:赵倩(658017),邮箱:jwc@gzarts.edu.cn
教务处
2022年9月14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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