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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度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3 11:13:20 作者:储老师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文件精神,根据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度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度全校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及以上(含试用期)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担任辅导员未满一年的参加考核,但不定级。

优秀辅导员评选范围为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满两年以上,考核年度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根据辅导员的岗位工作要求和职责,对辅导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能力、工作业绩、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标准见《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广美〔2019〕75号)。

三、考核流程

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与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全面负责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指导组织实施辅导员考核工作。

各学院成立辅导员专项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辅导员年度考核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辅导员年度考核和优秀辅导员推荐工作。学院在职在岗辅导员数量3人以下可推荐1名;4人以上可推荐2名,择优推荐辅导员参评优秀辅导员。

辅导员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学生测评、学院考核、职能部门考核及学校评议4个环节,其中辅导员自评不计入总分。重点考核辅导员年度工作的实效与业绩。辅导员考核量化体系由基本分、附加分组成,总分的计算方式为:考核总分=基本分(学生测评*20%+学院考核*40%+职能部门考核*40%)+附加分。辅导员年度考核具体程序为:

(一)个人自评。辅导员须对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工作要求和职责,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如实填写《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登记表》(

(二)学生评价。考核小组在辅导员所负责年级中随机抽取学生总数的40%(超过限额的抽取30%~35%)填写《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三)学院考核。各学院党总支根据学院班子成员、教师代表等意见,依据《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四)职能部门考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对辅导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依据《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表》的内容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占比40%。

(五)附加分按《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附加分细则》(

(六)学校评议。考核小组按权重比例折算汇总考核分数,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拟定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

(七)公示。将拟定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结果审定。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报考核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考核结论,依据有关规定由学校给予相应奖惩,并记入《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登记表》存入辅导员个人档案。

四、考核结果

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的核定为“合格”或“优秀”;综合得分在60分至75分之间的核定为“基本合格”;综合得分在59分以下的核定为“不合格”。

辅导员考核“合格”以上者可参加优秀辅导员评选,学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辅导员的人数,不得超过参加年度考核辅导员实际总数的15%。

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辅导员,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限期改正。凡考评被确定为“不合格”或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辅导员,应由所在学院党总支报请考核小组建议学校予以调离工作岗位。

学校授予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辅导员“优秀辅导员”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凡被授予“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者,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材料上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11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辅导员考核与评优材料(

1.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登记表

2.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附加分登记表

3.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4.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5.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考核与评优登记总表

6.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附加分细则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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