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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中国税制》章节试题及答案汇总(上)

时间:2022-01-20 11:34:31 作者:储老师

第一章 税收制度概述

一、术语解释

1.税收制度

2.纳税人

3.课税对象

4.税率

5.税制结构

二、单项选择题

1.( )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准。

A.税率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纳税期限

2.( )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A.骗税 B.抗税 C.偷税 D.欠税

3.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 )。

A.单位 B.法人

C.单位和个人 D.个人

4.比例税率的表现形式是( )。

A.行业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地区差别税额

5.起征点是( )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A.计税依据 B.税目

C.税源 D.征税对象

三、多项选择题

1.税收制度组成要素中的基本要素有( )。

A.纳税环节 B.纳税人 C.税率 D.课税对象

2.税率的三个基本形式是( )。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依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下( )形式。

A.全率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减免税的基本形式有( )。

A. 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纳税人减免

5.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包括( )。

A.抗税 B.偷税 C.欠税 D.骗税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税收制度是税收分配关系的体现方式。

2.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具有收入不稳定、征管难度大的特点。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征税的广度。

4.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反映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5.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刑事处罚措施。

五、简述题

1.如何理解税收制度的含义?

2.税制体系的概念是什么?

3.影响税制体系设置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第二章 增值税

一、术语解释

1.增值额

2.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4.货物

5.进项税额

二、单项选择题

1.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货物发出的当天 B.收到销货款的当天

C.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签订合同的当天

2.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A.邮政业务   B.修理业务   C.娱乐业    D.旅游业

3.下列税率属于增值税征收率的是( )。

A.30% B.15% C.3% D.33%

4.增值税规定,外购下列货物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A.进口的机器设备 B.外购的燃料

C.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D.外购的低值易耗品

5.理论增值额的含义是( )。

A.V+M B.C+V+M C. M D. C

三、多项选择题

1.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的有()。

A.将自产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B.将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C.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和集体消费

D.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下列费用不包括在价外费用中的有( ):

A.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

B.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C.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3.增值税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建筑公司在提供建安劳务的同时,销售建筑材料

B.铝合金厂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

C.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

D.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负责上门安装

4.下列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A.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B.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C.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劳务

D.用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5.下列收费中,( )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

A.返还利润 B.包装费 C.优质费 D.手续费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增值税条例规定,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2.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两税的税基不一致。

3.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为货主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和政府收取的建设基金。

4.增值税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6%和3%的征收率。

5.增值税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征收增值税。

五、简答题

1.简述增值税的作用。

2. 简述增值税的类型

3.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法的相关规定。

六、计算题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销售情况如下∶(1)采取现销方式销售商品,取得销售收入100000元,增值税款17000元;(2)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货已发出,托收手续已办妥,应收货款20000元,应收增值税款3400元;(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货款总额为100000元,合同规定本月应收货款10000元,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下月付款;(4)收到预收货款20000元,商品尚未发出;(5)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本月委托代销部分实现销售50000元。 请计算本月应纳税销售额。

2.某机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外购钢材支付税金1.36万元,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

(2)外购钢材支付运费5万元,建设基金0.15万元,运输装卸费0.5万元,取得运费发票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

(3)从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低值易耗品,支付价款1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4)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车床不含税价42万元,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5) 采用直销方式销售车床不含税价55万元。

请计算该机械厂8月份应纳的增值税。

3.某百货大楼10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购销货物的税率均为17%):

(1)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

(2)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58.5万元;

(3)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金额为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同时支付货物运费10万元,建设基金0.9万元,保险费1.2万元,款项均已支付,并取得运输发票(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4)没收包装物押金4.68万元;

(5)将上年购进的5万元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购进货物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0.85万元。

请计算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4.某进出口公司9月进口商品一批,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700万元,当月在国内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900万元。该商品的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

计算该公司9月应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国内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

5.红星日用品加工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9月份取得销售收入总额18.54万元。计算该日用品加工厂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参考答案:

一.术语解释

1.增值额:增值额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2.增值税:是指以商品的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应税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一次性给予扣除。

4.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5.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二.单项选择题

1.C

2.B

3.C

4.C

5.A

三.多项选择题

1.A. B. C. D.

2.B. D.

3.B. D.

4.B. C. D.

5.A. B. C. D.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对

2.错

3.对

4.错

5.错

五.简答题

1.

(1)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化是一种科学的.合理的.先进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最大特点是生产过程中分工很细,同一生产对象往往经过许多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生产部门来完成,其产品特点是经过的生产环节多,产品结构中外购件所占的比重大,反映在以商品全部价值为课税对象的流转税上,随着流转环节的增加和产品结构中外购协作件的增加,产品的税负也不断增加。增值税是按增值额课税,同一产品不论其流转环节多少,只要最后售价相同,税负就一致,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化生产方式的发展。

(2)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增值税是按增值额课税,v+m对企业来说是增值额,对整个社会而言,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国民收入,因此增值税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增长,税收收入稳定,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

(3)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值税按增值额课税,各环节增值额之和等于该产品的最终销售额,按商品的最终销售额计算退税,可以将该商品在生产.流通全过程缴纳的全部税款退给企业,既准确又彻底,可使该商品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加出口国商品的竞争力。对进口商品征增值税,根据进口商品的进口金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相当于国内同种商品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全部增值税税额,可以做到平衡进口商品和国内商品的税负,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

2.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都允许将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流动资产的已纳税额予以扣除,也就是在计算法定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外购流动资产的已纳税额,但对外购的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是否给予扣除,各国的增值税法则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于是形成了以下三种类型的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纳税期内外购的固定资产已纳税额一次性给予扣除,即纳税企业用于生产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课税,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实际上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相当于当期外购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已纳税额,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收入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已纳税额扣除,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既包括消费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课税范围与国民生产总值相一致,故称生产型增值税。

3.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其中:“一项销售行为”是指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两者同时发生,密切相联,且从同一受让者取得价款。“非应税劳务”是指纳营业税的劳务。如,电梯生产企业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电梯。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谓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六、计算题

1.

应纳税销售额=100000+20000+10000+50000=180000(元)

2.

(1)进项税额:1.36万元

(2)进项税额:(5+0.15)×7%=0.36万元

(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

(5)销项税额:55×17%=9.35万元

应纳税额=7.14+9.35-1.36-0.36=14.77万元

3.

(1)销项税额:1000×17%=170万元

(2)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3)进项税额:102+(10+0.9)×7%=102.76万元

(4)销项税额:4.68÷(1+17%)×17%=0.68万元

(5)进项税额转出:0.85万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为102.76万元

应纳增值税=170+8.5-102.76+0.68+0.85=77.27万元

4.

(1)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700×(1+10%)×17%=130.90(万元)

(2)国内销售应纳的增值税=1900×17%-130.90=192.10(万元)

5.

不含税销售额=18.54÷(1+3%)=18(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8×3%=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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