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其中预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0:00-23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0:00-23日17:00。
(二)新生报名方法:
1.预报名。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 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
2.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3.个别已完成预报名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到选定的区(县)招生办报名点完成正式报名,7月27日后不予受理。考生到各区(县)招生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防止聚集性情况出现。各区(县)招生办联系电话如下:
(1)金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1),联系电话88634223;
(2)龙湖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07),联系电话88831116;
(3)澄海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5),联系电话85856200;
(4)濠江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2),联系电话87398767;
(5)潮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3),联系电话88711378;
(6)潮南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4),联系电话87795463;
(7)南澳县招生办(区县代码0523),联系电话86804863。
(三)新生报名确认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附件1)和《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附件2)。
二、考生报考时间和报考办法
(一)考生报考时间:考生填写保存报考信息的时间是7月26日14:00-29日17:00,考生确认报考信息的时间是7月26日14:00-30日17:00,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时间为7月27日10:00-30日17:00。
(二)考生报考方法:按省考试院规定,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下同)的【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报考前,考生必须在管理系统绑定本人手机,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管理系统菜单栏【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各区(县)自考办解绑。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错过报考和缴费。考生报考和缴费流程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附件4)。
三、考试时间
根据省自考办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16日至17日举行。具体开考科目详见《2021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7)。
四、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汕头市共设汕头市金平区(考区代码0511)、汕头市龙湖区(考区代码0507)、汕头市潮南区(考区代码:0514)三个考区,具体考点待定。
五、收费标准
报考费37元/科。
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
(二)所有考生均须凭在管理系统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
(三)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严格遵守汕头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6),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六)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
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1年11月22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考区招生办咨询复查结果。
八、其他
(一)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选定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附件:1.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图
2.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
5.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
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
7.2021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汕头市自考办
2021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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