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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开承诺

时间:2020-07-31 16:52:00 作者:储老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市教育局行政效能建设,发扬“店小二”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扩充优质资源,提升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部署,努力争取加大教育投入,优化学校规划布局,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中职教育做强做优、高等教育扩容提质,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政策支持和规范管理,积极对接名校来汕创办分校,引领和助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充和发展,带动提高全市教育办学水平,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二、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加强对学校招生、收费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对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劳动纪律等情况的考核督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师德师风督导检查力度,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营造良好教育氛围。

  三、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对标对表,对照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年”有关指标要求,逐条分解工作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到岗到人,明确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教育有关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措施,切实提升行政效能,缩短办事时限,教育有关行政审批时限压缩率达到50%及以上,切实把政务服务环境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四、健全规章制度,推动长效发展。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为契机,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严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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