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先确定方向,作一定的资料探寻。
3.在掌握相当资料的、对将要开展研究的主题有一定认识的基础上,再确定比较具体的论题。
举例:
(1)论题“论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的确定过程
对民商、经济法基本知识较熟悉;对商标法律问题比较感兴趣――初步确定商标法律问题为基本选题方向——初步搜寻文献资料(检索或者其它方法)——发现商标法律问题中商标侵权问题表较突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侵权问题比较热――基本确定驰名商标法律问题为选题――再度搜寻和消化若干文献资料,发现有关驰名商标的国内法规比较有争议,即有题可论;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外相关资料比较丰富、清晰,即有深度可挖、有广度可扩;有典型案例资料,即有结合实际的便利――开始偿试从几个角度拟写作提纲,比如从国内国际视角,从认定、侵权、反不正当竞争等角度分别比较哪一种适合自己写——最后确定题目,报指导教师审定。
(2)论题“行贿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探讨”的确定过程
论文、案例、争议点
(3)“公证市场改革的法律思考——花都市及邻近地区公证业务调查”的确定过程
从事公证业务、有公证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有关键的调查数据(可公开数据)、有若干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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