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 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 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 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 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 16 门 73 学分,毕业总学分为 73 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 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并 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 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思想 政治道德品质、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够在中小学校、教育科研机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中小学校教师及相应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必需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教育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运用教育学知识和理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胜任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
2.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术,具有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具有从事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奉公守法;
5. 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国际国内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6.具有一定的教育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7.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及有效地开展班级活动;
8.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研究数据的处理。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00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必考 | 笔试 |
00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003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必考 | 笔试 |
004 | 00469 | 教育学原理 | 6 | 必考 | 笔试 |
005 | 00031 | 心理学 | 4 | 必考 | 笔试 |
006 | 00466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6 | 必考 | 笔试 |
007 | 00467 | 课程与教学论 | 6 | 必考 | 笔试 |
008 | 00468 | 德育原理 | 4 | 必考 | 笔试 |
009 | 06159 | 教育社会学 | 4 | 必考 | 笔试 |
010 | 13152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4 | 必考 | 笔试 |
011 | 00449 | 教育管理原理 | 6 | 必考 | 笔试 |
012 | 00464 | 中外教育简史 | 6 | 必考 | 笔试 |
013 | 13282 | 班级管理学 | 4 | 必考 | 笔试 |
014 | 13863 | 教育评价 | 4 | 必考 | 笔试 |
015 | 13942 | 课程与教学案例评析 | 6 | 必考 | 笔试 |
016 | 10213 | 教育学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 |
课程设置:必考课 16 门 73 学分。 | |||||
说明: 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 书。 |
五、课程说明
1.教育社会学
本课程是站在社会学视角上展开的有关教育现象教育问题解释与分析的一门基础学 科。主要是对日常教育生活中被认为是毋庸置疑的现象进行深度分析,秉持“揭示人群之 间等级差异、查询社会产品的人群属性、探询人群属性的社会建构” 的立场,多方而深刻地探讨“影响着教育、发生在教育、受制于教育” 的各种各样公平问题。
2.班级管理学
本课程主要内容探讨班级管理的主要问题,内容包括班级管理的基本理论、班级管理的方法等。
3.教育评价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教育评价的基本理论基础、教育评价的基本方法、教育评价的运用等内容。
4.课程与教学案例评析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课程与教学案例评析基本理论、课程与教学案例评析方法等内容。
5.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略)
6.实践性学习环节课程(略,按主考学校要求执行)
六、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 良好、优秀。 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 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 至 69 分为合格,70 至 79 分为中等,80 至 89 分为良好,90 至 100 分为优秀。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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