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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考试计划(专业代码:440301)

时间:2024-01-03 14:32:48 作者:储老师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 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专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 一致。本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 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 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 15 门 73 学分,毕业总学分为 73学分。

    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 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专科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 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 发展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必备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获得建筑工程技术的基 本训练,能够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房屋建造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 术实施和组织的基本能力,具备建筑材料检测、建筑施工测量及其他主要工种操作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建筑工程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

    2.具备建筑工程主要工种的工艺、操作知识等相关基本技能;

    3.具有建筑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及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能力,满足建筑施工企业相关岗位的工作需求;

    4.熟悉国家建筑行业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具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7

必考

笔试

004

08452

土木工程材料

4

必考

笔试

08453

土木工程材料

1

必考

实践

005

13636

工程力学(土建)

5

必考

笔试

13637

工程力学(土建)

1

必考

实践

006

13183

结构力学(专)

5

必考

笔试

007

02396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6

必考

笔试

02397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1

必考

实践

008

13184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3

必考

笔试

13185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1

必考

实践

009

13186

建筑施工

6

必考

笔试

13187

建筑施工

1

必考

实践

010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实践

011

02394

房屋建筑学

3

必考

笔试

02395

房屋建筑学

1

必考

实践

012

03893

工程建设法规

2

必考

笔试

013

03940

工程造价原理与编制

6

必考

笔试

014

13653

工程制图与计算机绘图

5

必考

笔试

13654

工程制图与计算机绘图

1

必考

实践

015

14426

项目综合实习

4

必考

实践

课程设置:必考课 15 门 73 学分。

五、课程说明

    1.土木工程材料

    本课程主要介绍土木工程常用材料的基本组成、性能、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等。通过 学习使考生获得有关土木工程材料的性质与应用的基本理论知识,获得土木工程材料试验的基本技能训练。

    2.房屋建筑学

    本课程阐述了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建筑物的构造组成、原理、方法和做法等 内容,体现了建筑设计及构造从整体到细部,从原理方法到工程实用的专业知识。通过该 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了解建筑的基本组成、主要构件、细部构造的特点、使用和设计要 求,使考生具备房屋建筑的基础知识,具备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初步能力,基本 的建筑设计图纸识别能力,理解建筑方案的设计意图,具有与建筑设计师和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沟通能力。房屋建筑学注重工程实际应用,本课程的实践考核部分,要求考生基于专业知识的学习,开展简单建筑方案设计,绘制施工图,提供具有一定完整度的设计资料,加深对房屋建筑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3.工程建设法规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筑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发包与承 包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 质量法律制度、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 护法律制度等。本课程培养考生掌握建设法规的基本知识,初步具备应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工程管理领域中的法律问题的能力。

    4.工程造价原理与编制

    本课程主要内容有:工程造价概论、工程造价的构成、工程造价定额原理、预算定额、 其他定额、工程造价的计价、工程造价的计量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能掌握工程 造价的组成、工程定额的应用、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管理。核心任务是帮助考生掌握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管理的方法,具有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5.工程制图与计算机绘图

    本课程主要介绍正投影的基本理论和作图方法、正确使用绘图工具和仪器掌握作图的 技能和方法、正确阅读和绘制一般难度的建筑工程图样,所绘制的图样应符合国家标准。 通过初步的训练和实践,为日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奠定基础。课程实践以 AutoCAD 软件作为一种绘图工具,要求考生具备应用 AutoCAD 绘制建筑工程图样的能力。

    6.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略)

    7.实践性学习环节课程(略,按主考学校要求执行)

六、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 良好、优秀。 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 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 至 69 分为合格,70 至 79 分为中等,80 至 89 分为良好,90 至 100 分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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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4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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